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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上公办高校都能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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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人数在不断增加。 据初步统计,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999.26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407.7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3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47.9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4%。 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总金额约为272.92亿元,比2006年的182.75亿元增长49.34%。据介绍,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至少增至318亿元左右。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吴晶、于春生)记者25日从教育部获悉,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共有400余万名高校学生获得奖、免、贷、助、补等不同形式的资助。 此外,学生可以参与勤工助学,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每小时最低8元的合法报酬;各级政府和高校对遇到特殊性、突发性困难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无偿的特殊困难补助;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据统计,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总数为1999.26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407.7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39%。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总金额约为272.92亿元,比2006年增长49.34%。 崔邦焱特别指出,自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所属师范大学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他强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资助政策。“保证每一位考上公办普通高校,特别是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07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总额达272.92亿 一、全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体情况 据初步统计,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下同)总数为1999.26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407.7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3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47.9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4%。 2007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在校生总数为187.9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39.36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9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4.9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95%。 九项政策保证贫困学生入学 第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每年全国高校平均有20%的在校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高校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2007-2008年,全国有347万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金。 第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全国高校平均有3%的在校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符合规定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可以申请。2007-2008学年,全国有52万学生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在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如果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经过规定程序的评审就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全国高校奖励5万人,每人每年奖8000元。 第五,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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