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一般城市的居民可收看到卫星、地面、有线、无线等几十个电视频道,电视台之间争夺收视率的竞争正在无形中展开。“模仿趋同”现象是我国电视竞争中一种典型的文化倾向。经过模仿而趋同的电视传播给人以似曾相识的感觉,同时也给电视传播效果带来了种种利弊共存的影响。
电视竞争中的“模仿趋同”现象是指电视台在上级台或兄弟台通过创新获得的市场优势的感染和暗示下,为了改变自身的不利地位而开始仿效和追踪其他台的运作模式,导致电视台在栏目设置、主持风格、节目题材等方面的趋同化倾向。不少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趋同现象,笔者认为,生物学中的趋同和和社会学中的趋同指的是原本性质不同的事物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作用下,逐渐呈现相似的特征。而电视节目的趋同则是由于媒体之间的模仿而产生的雷同现象,因此称之为“模仿趋同”更为合适,即由于模仿而趋向雷同。
近年来,媒体的模仿、趋同、同质化现象受到不少学者的激烈批评,经常被笼统地泼上一头污水,遮蔽了它们共通的积极意义。实际上,竞争优势是可以模仿的!不能把这种竞争中的模仿趋同看成是简单的克隆和雷同,客观全面的解析模仿行为和趋同现象的利弊,寻求一种模仿与创新的和谐统一,才更有利于我国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 电视竞争中的 “模仿趋同”现象
电视竞争中的“模仿趋同”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旦某个电视台的某种栏目内容或形式收到了较好的收视效果,马上就会有其他电视台蜂拥而上,或改头换面,或原封不动,对优势电视内容和形式效仿跟风,形成一种电视传播的雷同局面。
电视人崔永元曾在现代文学馆有个演讲, 他在那个演讲里说:“如果你研究电视节目,你会发现这样一个套路,美国的电视学北欧,日本的电视学美国,港台的电视学日本,内地的电视学港台。到了我们手里基本都是三手货四手货,根本不可能新鲜。”崔永元讲的是宏观上的电视效仿趋同。具体表现则形形色色。
湖南卫视有模仿港台节目而生的“玫瑰之约”,其它台就马上克隆得欢天喜地遍地开花。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获得成功,地方台就有一大群形形色色的焦点类节目出现。你有影视频道,我也有影视频道;你办综艺频道,我也办综艺频道;一个财经频道火起来,大家就都瞄准了股票市场。你播清史电视剧,我也播清史电视剧,让你打开电视看到的不是乾隆就是康熙。你有“梨园春”,我有“戏曲大舞台”;你有“最大通缉犯”,我有“警方协查”;你请学者谈话,我找专家访谈……
一个台、一个频道、一个栏目在开办之初,大家都煞费心机地找准自己的定位,办出自己的特色。但过不了多久,大家就会发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似曾相识的面孔越来越多,相近、相似、相同的节目越来越多。上下之间,左右之间互相效仿,于是,任凭观众反反复复的把遥控器点个不停,看到的却总像是一个电视台的节目。
二、“模仿趋同”现象归因
“模仿趋同”现象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道理,经济利益、市场竞争、人才匮乏等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了模仿趋同现象的发生与发展。
1.模仿趋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有好节目就会有高收视率,有高收视率就会有丰厚的广告收入,具有优势的传播形式与内容必然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来就是一个不易平衡的跷跷板的两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济效益的分量常常会更重一些,它像一只推动电视模仿趋同的无形之手。为追求高额经济效益,对优势媒体的效仿成为很自然的事情,谁不想在一个好的节目播出时有更多的客户来做广告呢。
2. 模仿趋同是媒体竞争的需要,
商业上有一种现象叫“集中效应”,销售同类商品的店铺往往集中在一起,看起来加剧了竞争,而实际上生意反而更好。因为这种集中化趋势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前来选择。这有点像生物的共生效应。电视台需要生存,需要观众,效仿趋同也是一种生存的需要,一种另类的竞争,一种在生存竞争中的谋生本能而已。尤其是一些弱势媒体在自身经济实力和人力资源欠缺的情况下,模仿别人的创新成果确实是一种简单易行的生存之道。张立伟先生曾提出过一个快速复制竞争优势的理论,他认为复制对手优势最基本的方法是倒序制造,即对竞争对手产品的仿制。这种仿制最少削弱了竞争对手的优势地位,打破了竞争中一花独放的垄断局面。
3. 模仿趋同是创新能力的匮乏
对创新成果的模仿正说明创新能力的匮乏。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曾认为一百个人里也许只有一个人是发明者,而其他人是模仿者。且不说他的这一观点是否正确,但它至少提醒我们,创造不是一件容易事情。某个台刚引进一批人才时,一般都出现一些新节目,久而久之,当这些节目需要更新改版时,往往是绞尽脑汁也变不出新招,实在是江郎才尽。模仿是一种方便快捷的渠道。一筹莫展时看到了其他台的创新节目,谁能不为之心动?何况这种模仿又是一种合法的竞争手段,是对优势节目榜样力量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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